六、公示和录取
对考核合格人员集中在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人员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录取资格,确因工作需要递补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七、其它事项
(一)整个考试工作,包括笔试(出卷、考试、阅卷、登分)、面试、体检等各个环节都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进行,并有市委纪委、监察局派专人进行监督。
(二)部分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和有关服务期的时间按参加工作或报到上班当年当月1日起至2013年7月31日止进行计算。
(三)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有教师资格证的以教师资格证为准,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取得所申请资格学段及以上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语文教师和幼儿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二级乙等及以上)。
(四)护士执业资格认定条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或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实务、实践能力)合格。
政策咨询电话:0713—8128633,8128632;
报名咨询电话:0713—8355561,8666725;
监督举报电话:0713—8128676。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