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等方面的能力。
3、采取结构化面试。
4、面试考官7人,由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市人社部门选派的考官组成。
5、面试在市人社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计分
考生的最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
(六)体检
体检以1:1比例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序确定,由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核
1、考核工作由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考核内容包括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重点是考核应考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2、考核合格者定为聘用对象,如考核对象不合格,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按有关规定由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到市编办、市人社局等部门办理相关招聘手续。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