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聘期待遇
1.薪酬待遇。政府高级雇员实行年薪制。其中:硕士或副高级职称人员12万元/年,博士或正高级职称人员待遇实行“一事一议”,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手续。聘用期内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每半年考核一次。如考核不合格,聘方有权减发绩效薪酬待遇或终止聘用合同。雇期内由区政府免费提供住处。
2.家属安置。凡正式聘用人员,配偶可在区内单位以劳动合同制用工形式予以优先聘用;其子女需在本区中小学校入学或幼儿园入托的,由教育等相关部门按照优先照顾的原则,妥善安排。
五、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一)组织领导。本次政府高级雇员选聘工作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区相关部门参与配合。
(二)纪律监督。区纪委监察局对选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选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西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办公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391号(西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714—6484737 (区人社局电话)
监督电话:0714—6422837 (区纪委电话)
附件1: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2013年公开选聘政府高级雇员职位表
附件2: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公开选聘政府高级雇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