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相关后续工作
1、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体检的组织:体检由我局统一组织在二等甲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作不合格处理。
(4)体检人员的递补: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资格复核:调阅体检合格人员人事档案,进行资格复核。
3、考核: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方案另行制定)。
咨询电话:0716-8451710
监督电话:0716-8451430
荆 州 市 体 育 局
201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