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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3年竹溪县招录社区网格员46名、城区治安巡逻队员20名公告

来源:湖北人事考试网 2013-8-30 14:40:52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健全城区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打造平安县城,根据《竹溪县社区网格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竹溪县城区治安巡逻队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县公开招录社区网格管理员46名,城区治安巡逻队员20名(以下简称“两员”)。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13年竹溪县公开招录“两员”工作在县公开招录“两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

  招录具体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招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县委政法委负责组织联络协调招录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招录原则

  2013年竹溪县公开招录“两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分层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三、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报考网格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竹溪籍常住人口、年龄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到中专或高中文化程度);

  2、现城关镇社区在岗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3、机关、企事业单位年龄在65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

  (二)报考巡逻队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竹溪籍常住人口;

  2、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复员退伍军人可放宽到初中);

  4、综合成绩相同时,退伍军人、有治安巡逻工作经验者,可优先录用。

  (三)其他条件要求:

  报考网格员、巡逻队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犯罪经历、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3、具备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社会组织管理能力、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责任心强;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三年内公开招录、招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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