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分
根据鄂人社发(2010)36号文件规定,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对象,笔试成绩加5分;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综合成绩中加2分;护理专业为全日制本科学历者在综合科成绩中加2分。
(三)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1、体检。进入体检人员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的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依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其实施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不合格,依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必须在罗田政府门户网、罗田县财政局、罗田县人社网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招聘要求逐一递补。
4、聘用。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编办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不服从分配或聘用后不按时上岗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要求逐一递补。所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这次招聘工作,县人社局、编办、卫生局、县人民医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相关事宜,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为:
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3-5052445
罗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0713-5050930
罗田县卫生局:0713-5103101
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罗田县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