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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遴选公务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3-12-6 16:00:03

 

  五、考试

  1、笔试

  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身份证、工作证参加考试。上午考试基础知识(以百分制计算),下午考试实务水平或专业知识(以百分制计算)。具体详见下表:

遴选岗位
 8.30_10.30(基础知识)
 14.00_17.00(实务水平或专业知识)
 
检察业务 (侦查)
 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一般文字能力
 主要考察实务水平,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水平,对刑法、刑诉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运用能力
 
检察业务 (民行)
 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一般文字能力
 主要考察对民法、民诉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运用能力
 

  2、面试

  以笔试得分排名(笔试评分=基础知识得分*30%+实务或专业知识得分*70%)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综合总成绩=笔试得分*60%+面试得分*40%,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确定体检入围人选。

  体检由长沙市检察院政治部组织,依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并在本院内网、外网对符合条件的考察人选进行公示。

  九、有关事项

  1、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所空缺额,按成绩依次递补。

  2、调入人员的原领导职务不保留,职级调入后按相关政策和职数规定重新认定,法律职务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任命。

  3、凡被遴选的工作人员,其住房和配偶工作调动、小孩就学等事项均自行解决。

  十、组织监督

  由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统一组织,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全程监督。

  十一、咨询电话

  电话: 0731——88628247、0731——88628452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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