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总分加分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公务员考录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0]27号)关于“在计算笔试成绩时,下列情况可予以加分:(1)2008年经省里统一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县级以上机关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报考乡镇(街道)机关的,笔试总成绩加7分。(2)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在报考湘西自治州的公务员时,笔试总成绩加5分。(3)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计算截止时间到
公示的加分情况如有不实,请于
中 共 湖 南 省 委 组 织 部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