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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3-10 22:41:59

为满足全省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湖南省2012年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全省共计划招考公务员5561名。其中省直机关447名、省垂管系统569名、市县(市、区)乡(镇)机关4543名。各招考单位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全省2012年招考计划》(附件1)、《省直单位及省直垂直管理系统招考职位一览表》(附件2)、《长沙市等14个市州招考职位一览表》(附件3)。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查阅:

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www.hnleader.gov.cn/Index/);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hnrst.gov.cn);

湖南省公务员局网(http://www.hnsgwyj.gov.cn

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7日至1994年3月17日期间出生);

6、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7、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管理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以及自主创业的经历。在军队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为在湘服务期满(含在外省服务的湘籍人员)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在基层服务2年以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在岗的四项目服务人员。

以上与基层工作经历、农村基层四项目服务人员工作经历等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12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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