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2年8月31日(星期五)组织对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市公安、县(市)公安职位考生进行体能测评。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8月31日上午7:30到株洲市体育中心运动场东南入口(地址:株洲市河西株洲大道金德工业园对面,可搭乘T45、T59路公交车)集中,统一参加体能测评。市劳教所,市森林公安、县(市)森林公安,人武专干职位的体能测评,另行通知。
一、测评对象:株洲市公安局、醴陵市公安局、攸县公安局、茶陵县公安局职位考生。具体参加体能测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请考生带好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并做好体能测评的应考准备,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资格。
三、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一)男子组
| 项目 | 标准 |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 1000米跑 | ≤4′25″ | ≤4′35″ |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
(二)女子组
| 项目 | 标 准 |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 800米跑 | ≤4′20″ | ≤4′30″ |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
(三)在执行过程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