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纳优秀人才充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不断改善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提高办事效率,经长沙县委、县政府领导研究同意,决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39名,其中:
长沙县农开办招聘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员2名;县投资评审中心招聘评审人员11名,工程管理人员1名;县工业经济局招聘能源工程技术人员2名;县计生技术服务站招聘妇产科副主任医师1名,妇产科主治医师3名(其中1名到开慧乡计生服务站),妇产科医师1名,检验人员1名,文秘人员1名;县城管执法大队招聘法律工作人员2名、建筑工程技术人员3名、规划工作人员3名;县城管局其他二级机构招聘建筑工程技术人员2名,风景园林技术人员1名,燃气工程技术人员1名,给排水工程技术人员1名,测绘工程技术人员1名;县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管理中心招聘文秘人员1名,金融管理人员1名。
现就有关考试招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个人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4、符合公务员法回避的有关规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无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事项;
7、年龄一般要求30周岁以内,具体以职位公布的年龄条件为准(计算日期到2008年12月31日止,不含最高年龄);
8、符合报考职位或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以及招聘单位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长沙县公开考试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与聘用形式
详见“长沙县公开考试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实施步骤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办法和程序进行公开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12月7-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其中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的报名时间延续到2009年1月3日。
2、报名地点:12月7日在长沙县实验中学体育馆,12月8日先到用人单位领表并签署意见后再到县人事局报名;2008年12月8日至2009年1月3日报考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直接到县财政局六楼(县投资评审中心,联系电话:0731-4011709)报名。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需交报名考务费100元,不接受代理报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笔试时间2009年1月4日(星期日)上午,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与《专业知识》两科,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8∶00—9∶00考《综合知识》,9∶20—12∶20考《专业知识》;其它职位8∶10—9∶40考《综合知识》,10∶00—12∶00考《专业知识》。
2、笔试地点:星沙中学(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计算办法: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按《综合知识》成绩占30%,《专业知识》成绩占70%合成笔试成绩;其他职位按《综合知识》成绩占40%,《专业知识》成绩占60%合成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的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不带入以后程序。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分类分专业确定面试人员(特殊情况除外),面试工作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由主考提问来进行,面试工作由县人事局、县纪委共同组织进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的人员在结构化面试后要加试投资评审实际操作。根据结构化面试成绩按计划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进人实际操作人员。进人实际操作的人员在5天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项目评审,由县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各人的评审项目进行计分。
(四)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一般职位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县投资评审中心的评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按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和实际操作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一般职位按笔试成绩中专业成绩分数高的排名,县投资评审中心的评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按实际操作成绩分数高的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工作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湘人发〔2005〕31号)《印发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实施。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办法》执行。考核如有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报考者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聘用
聘用审批时,任何单位都不得突破公布的招考计划数。拟聘对象凡在2009年1月31日前不能出具文凭原件者,将视为达不到职位学历要求而不予聘用。
五、招聘人员的待遇
招聘人员均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签订聘用合同,每次聘期三年。编内聘用人员工资福利享受聘用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编外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员及政府雇员工资福利按我县编外聘用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实施和要求
1、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县人事局组织实施,招聘的单位共同参与,县纪检监督部门全程监督。
2、招聘信息将通过《长沙晚报》、《潇湘晨报》、“湖南人才网(
http://www.hnrcsc.net/)”、“长沙星沙人才网(
http://www.csxsrc.com)”等媒体同步发布。
3、招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请各用人单位密切配合,大力支持,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七、咨询电话和人员
电话:0731-40244164013228
联系人:彭慧李乐
八、乘车路线
1、501路公交车(途经伍家岭等)到星沙镇蒸湘路口,再向东行500米即到;
2、703路公交车(途经高桥大市场、汽车东站等)直达三·一站即到;
3、从火车站乘127路公交车至星沙镇蒸湘路口,再向东前行500米即到。
长沙县人事局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