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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2009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 2009-5-20 21:00:15

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

2009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和《长沙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决定,市科技局所属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考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考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考录人员管理

列入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

三、报考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在33岁以下(1976年1月1后出生),具有相当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相关工作经历;具备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3、具备熟练操作计算机的技能。

四、招考岗位、人数及岗位所需条件

招考岗位

招考人数

岗位所需条件

创业咨询师

2

正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限经济管理或工科专业,有三年以上工业企业或科技(投资管理)咨询公司、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有项目策划和项目包装工作经验,具备独立撰写各类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能力,熟悉电脑和财务知识,有较强的市场开拓意识和市场开拓能力。

国际工业分包项目经理

1

正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限经贸或工科专业,具有工业产品国际贸易经验及企业海外采购经历;有良好的中英文沟通能力,海外留学3年以上或有英语六级证书或英语专业8级证书。

主办会计

1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财会专业且具有会计师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有三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能独立进行财务帐表处理、财务规划及财务分析。

办公室文字综合管理人员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高的文字水平,热爱写作,有综合管理、协调服务工作经验。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09521523

(上午830 - 1130,下午200 - 430

2 、报名地点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楼二楼综合部(长沙市高新区麓谷麓景路2号,乘118路、18路公交车在湖南省少管所站下车即到)

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 、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5、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须如实填写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影响由个人负责。

6、每个岗位录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小于17(17),达不到比例的缩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

7、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0965日(上午830 - 1130,下午200 - 430)凭身份证到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楼二楼综合部领取准考证。

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报名的,应提交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六、考试方式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及内容:笔试时间初定于200966。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参加笔试的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专业知识》120分钟、《综合知识》(含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验)90分钟。

4 、 笔试成绩计算办法:两科均采用百分制,按《综合知识》成绩占30%,《专业知识》成绩占70%合成笔试成绩,出现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为准排序。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形式和实施方法由市人事局会同市科技局、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确定并组织实施。创业咨询师、国际工业分包项目经理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主办会计、办公室综合管理人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

2、面试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满分为100分,分数采用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

4、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80分以上人员中按笔试合成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付。有体检不合格者,在面试成绩80分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用人单位根据需要,采取在考察对象的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对考试录用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凡发现所填报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者一律作为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在面试成绩80分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

九、录取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取人员。

2、用人单位将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审核,经市人事局审核批复后,用人单位对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长沙市科技局         8668071          市政府111楼东

长沙生产力促进中心   2842001          新区麓谷麓景路2

监督电话:8666045

长沙市科技局        长沙市人事局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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