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电监办为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驻湘派出机构,负责履行湖南省范围内电力监管职责。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高校毕业生和社会招聘若干工作人员。
岗位: 供电监管处、资质管理处、安全监管处、举报投诉中心、协会等部门相关工作岗位。
人数:
7人(男女不限)
条件: 1、政治思想良好,品性端正;
2、电力、经济、中文、管理等相关专业;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4、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除以上条件外,个别岗位对年龄、性别、专业、工作经验等条件有特殊要求。
性质: 聘用制工作人员(非公务员)
待遇: 按照办机关招聘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福利: 统一办理社会保险,提供免费中餐,无住房
请于2009年11月29日前简历发
laijy@serc.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