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社科院(长沙)2010年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系湖南省委宣传部主管的正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湘人发[2005]1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博士研究生,现将招聘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社会科学院党组的指导下,由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所需要求(见附表)
五、招聘工作程序:
㈠、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中国研究生招聘网、湖南省人才网、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㈡、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3月17日至2010年4月10日。
2、报名地点:湖南省社会科学院。
㈢、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按1:3确定。低于1:3的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100分。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及考核: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按考试的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等各阶段工作完成后,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公示1周。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政府人事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享受本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提供每人3万元科研启动经费,二年以后直接申报副研究员任职资格。
二0一0年三月十六日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