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对急需紧缺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学校证明材料报名,参加相应考试程序应试,但进入考察程序必须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报名登记表可到中国湘西网(http://www.xxz.gov.cn)、湘西州人事信息网(http://rsj.xxz.gov.cn)、湘西红星网(http://www.hnredstar.gov.cn/zizhizhou/)下载。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领取准考证时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报名登记表(贴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原件。
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职(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不开考职(岗)位的报考人员,可调剂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岗)位。在职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单位相关证明。报名后由州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资格初审合格者,在笔试或面试前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时间:2010年6月21日-6月30日
报名地点: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人才科(湖南省吉首市人民中路5号州委办公楼三楼)
报名电子邮箱:js8561837@163.com
(二)考试
1、公开选拔进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硕士研究生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面试分值各为100分,按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笔试结束后按公开选拔实际招录职(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比例的,由州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可简化程序。
2、公开选拔进事业单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只进行面试。
3、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一科,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笔试实行全州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面试由州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命题,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专业知识运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岗)位适应程度,由州、县市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级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公开选拔实际招录职(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职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只进行面试的职(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该选拔职(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州、县市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级组织实施。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对象的考察,由州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分级组织实施,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该选拔职(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审批
考察合格者即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面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报名情况和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等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湘西自治州纪委信访室:0743-8561735
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743-8223229
五、管理及待遇
见《湘西自治州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暂行规定(试行)》。
六、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湘西自治州公开选拔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3-8561837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公开选拔
高学历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