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组建于1953年,主要担负有色、黑色和贵金属的找矿任务,现为湖南省直厅局级事业单位。我局所属各二级单位均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所有招聘的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根据湖南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湘人发【2005】171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工作组织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党组的指导下,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具体招考事宜,由局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身体健康;
(三)能服从聘用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及工作安排;
(四)符合规定的学历、年龄及专业要求(详见附表一);
(五)报考财会岗位的应有会计证或电算会计证;
(六)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一)。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人事编制网站》(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公示1周。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同类人员同等工资待遇。
附:1、湖南省有色地勘局招聘岗位一览表
2、湖南省有色地勘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湖南省有色地质勘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点联系表
联系电话:0731-82961121,82961120
联系人:余庆平 刘雄 张永红
二O一O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