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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来源:fjzsksw.com 2011-3-17 15:18:12

 

 

长沙市天心区选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简章

天心区为广纳各类人才,拟面向全国选用一批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

一、选用原则

选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与试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编制性质及待遇

选用人员纳入长沙市天心区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及福利待遇。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列入国家“211工程”高校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归国留学生(需在2011年7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

3、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立足基层建功立业的志向;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四、选用岗位人数和岗位要求

岗位代码
岗位
人数
专业要求
备注
01
经济管理
3
经济学、财政、金融、税务、统计、策划等相关专业
02
会计
2
会计、财政、财务管理专业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男性
03
工程技术
2
工民建、市政工程、路桥、工程造价等城市建设相关专业
男性
04
公共管理(一)
1
民政类、社会工作类、法律类、社会学及相关专业
05
公共管理(二)
1
行政管理、公共管理类相关专业
06
公共管理(三)
1
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临床医学、食品安全等专业
男性
07
综合文秘
3
专业不限
08
实用技术
1
化学相关专业
男性
09
网管工作
1
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网络工程相关知识
男性

五、选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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