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
考察组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同时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集体办公,上网核查体检合格人员学历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对证件作假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选
考察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分学科,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有招聘计划的学校。
(八)聘用人员的管理
本次聘用人员要签订在农村学校工作三年以上的协议,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解决正式编制。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