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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南省祁阳县公开招聘15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常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 2012-1-30 20:39:57

⑤面试方式:报考教育系统各职位采取以抽签为序,备课一个小时,即兴讲课15分钟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口计生、卫生系统各职位采取问答和现场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广电局、文化局和商务局各职位采取自我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凡面试少于60分的,不予聘用;其他部门各职位采取面对面交谈的形式进行。

(3)考试成绩:

中小学教师和卫生系统护理职位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卫生系统除护理外的其他各职位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广电局、文化局和商务局各职位按面试占60%,笔试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除上述职位外的其它各职位按笔试占70%、面试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各科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资格审查和体检对象。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出售的复习资料和举办的辅导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6月底前提交本人学生档案及毕业证、身份证原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逾期不提供者,不得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4、体检

各职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组织实施。

5、考核

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内容为报考资格复查和德才表现。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执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核不合格者,即使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合格,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如有自愿放弃及资格审查、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导致计划招聘名额有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

6、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举报者保密,对未留真实姓名和详细地址的举报不予受理。请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7、聘用

经考核、公示合格后,县人事局行文确定聘用人选。用人单位在确定正式聘用人选后的一个月内拿出聘用方案,并报县人事局备案。招聘对象与用人单位须在2012年8月底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考生逾期未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附件:

职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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