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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湖南领导人才网 2012-4-27 15:55:05

 

五、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法警体能测试。

报考审判人员、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职位的,参加面试。

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参加法警体能测试和面试(考生必须通过法警体能测试方能参加面试)。

各职位的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

面试和法警体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

法警体能测试时间:2012年5月23日上午8:30,地点: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内。

面试时间:2012年5月24日上午8:30,地点:湘潭华都国际大酒店会议中心。

考试加分项目:近三年来获得与报考职位相关的国家级的表彰、奖励或称号的报考人员,其总成绩可加3分。获多项加分的,加分时只计算一项,不重复加分(即最高加3分)。

加分项目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出书面加分申请,并提供加分项目证明件的原件,由湘潭市委组织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审核认定,并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七天。

六、考察

根据考生的成绩排名,审判人员职位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和司法警察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考察情况,由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集体讨论,投票决定拟选调人选。

七、体检

拟选调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八、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选名单将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

九、办理公务员流动调配手续

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选调人选,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流动调配手续。

十、递补

如考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合格人员自动放弃,或因所在单位原因不能办理公务员流动调配手续而出现职位缺额时,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附: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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