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选调程序与办法
按照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公示、选调等程序和步骤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报名(含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持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资格证、获奖证书及其表彰文件原件、编制部门盖章的编制证明、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报名,同时带一寸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证件照片2张,经报名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长沙县2012年第二批选调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经工作人员签字认可后予以登记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7月16日-7月18日;
3、报名地点:长沙县教育局政工人事科(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天华北路159号长沙县教育局机关五楼,长沙市公交501、503路可直达)。
(二)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由相关部门组成面试组,对报名对象集中进行面试,主要考察仪表气质、逻辑思维、口头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2、面试时间:2012年7月25日
3、面试地点:长沙县星沙中学
(三)公示体检入围名单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体检入围对象,具体名单届时请登录星沙人才网和长沙县教育资源网查询。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要求实施。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将组织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商调档案的方式,具体时间为体检结束一周后进行。
(六)公示、选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星沙人才网和长沙县教育资源网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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