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1)笔试实行一卷制,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部分,总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
(2)笔试时间:待定,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旬邑县医院已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人员,按代理时间,每工作满一年在笔试成绩中加1分。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判断决策、语言表达、应变及对本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情况。面试不打分,只打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3)面试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为初录对象。
(四)体检
1、初录对象在规定时间到县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2、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政审
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列入政审对象。
(六)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县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工资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