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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煤田地质局所2012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8-20 9:42:19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所有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由湖南省煤田地质局统一组织的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的比例,低于3︰1的比例,原则取消招聘计划。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同时设置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算,其中笔试占总成绩50%、面试占总成绩50%)。

具有地勘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应聘地质类岗位或应聘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采取面试和考核的方式进行,免笔试。应聘其余岗位者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笔试: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的测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的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辅以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用人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联系电话:0731-85648625 

联系人:李翠

监督电话:85648617

2012年湖南省煤田地质局属各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湖南省煤田地质局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点联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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