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
面试比例:湘潭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本单位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1∶3的比例确定。因特殊情况达不到此比例,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批准可降低面试比例。面试比例低于1∶2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网上通知。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
4、成绩合成。
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三)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本单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本单位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
考察工作由本单位组织实施,确定考察结果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
(四)公示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选人员名单,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后,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和遴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试用和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本单位与拟选人员所在机关单位进行商调后,将安排拟选人员到接待科试用一个月。试用合格,报湘潭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试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商调。
2012年湘潭市委市人民政府接待处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