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检察院选调机关工作人员
公 告
为了适应司法体制改革新形势,根据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需要,依据《公务员法》和《检察官法》,2012年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拟面向全市党政机关选调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1、选调人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和相关工作年限(截止2012年9月7日),且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无违法违纪记录;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7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2、选调岗位及具体要求
岗位 选调人数 最低
学历 专业 其他要求
宣传
专干 1名 本科 电视制作、编导 从事宣传工作满2年
档案 1名 本科 文科或
档案管理 从事档案管理工作满2年,懂电脑操作和基本应用。档案管理本科毕业或在检察系统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的,笔试成绩加5分
法医 1名 本科 医学 从事法医鉴定工作满2年,有法医学鉴定资格证
文秘 3名 本科 从事文字工作满2年,并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综合类文章5篇以上。法律本科毕业,从事过检察审判工作或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笔试成绩加5分
检察
业务 1名 本科 法律 在怀化县级检察院从事检察工作满3年,并具有检察官资格或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