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实我市旅游管理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经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特面向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免考选调1名旅游管理工作人员。现制定如下选调方案:
一、录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按需选调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和择优录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与程序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本次共选调一名旅游管理工作人员。整个选聘工作在常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按照公告、本人报名、单位推荐与资格审查、录聘等程序进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条件
(1)常宁市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旅游事业;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4)五官端正,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旅游管理工作的心理和身体条件;
(5)具有普通全日制旅游管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6)英语等级六级以上(含六级);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年龄截止至2012年9月30日)
2.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设在市人社局602室。报名时,报名者须提供近期免冠照片三张。
3.报名时间
定于2012年9月17日至2012年9月20日。
4.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现工作单位介绍信、事业单位入编通知单。
5.资格审查及录聘方式
市人社局将对报名者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按照学历高低和工作时间长短以及报名者的综合素质择优免试录聘。
四、录用
选调之前由市人社局牵头,与市纪检、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及市旅游局一并对报名人员进行聘前考核考察;考察合格者,由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发出录聘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入编、调配、聘用、起薪等相关手续。
(本简章由常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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