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试题突出职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办事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满分为100分。
(四)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体检、考察人选与拟遴选职位的比例为1:1。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选。
考察由省财政厅和省公务员局共同组织,具体工作由省财政厅负责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人选。
七、公示与转任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分别在湖南领导人才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网站和省财政厅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遴选对象试用期6个月。
遴选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由省财政厅报省公务员局审核,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整个遴选工作在11月底前完成。
政策咨询电话:0731-82219372(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
考务咨询电话:0731-85165584(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2688018。
附件:
2、2012年湖南省省财政厅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湖南省公务员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