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核
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聘用与管理
1.在体检合格对象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凡公示期间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2.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必须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到资阳区教育局人事股报到,办理好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被聘人员一经确定,由区编办和区人社局办理上编及聘用手续,被聘人员在农村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1.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区纪委、区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37—2669642。
未尽事宜由资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详情请参阅资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hnziyang.gov.cn/ldj/)、资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zyjyedu.com)。
资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阳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