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70%和30%。乡镇卫生院(会计专业除外)和计生服务站医护人员职位不举行面试,以笔试成绩为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内容:《申论》、《行政能力测试》,两门科目考试成绩各占笔试成绩的50%。其中乡镇卫生院岗位(会计专业除外)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岗位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由本人持身份证于2012年11月22日-2012年11月23日到县人事局考培中心领取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排名的情况时,按笔试中《行政能力测试》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面试占总成绩的30%。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公示期满人员。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合格者方可录取。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七天。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八、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0731-28681083(监督电话)
县纪委:0731-25268768(监督电话)
县人事局:0731-25216612(咨询电话)
九、本次招聘政策由茶陵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茶陵县人事局
201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