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和《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长沙市体育局决定对长沙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需增补的12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办法
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教师岗位必须有正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教练员、职员和会计岗位必须有本科及以上学历。2012年11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不得参加报名。
(三)身体健康,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教师岗位要求:
1、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应科目的中学、中专或高校教师资格,普通话二乙(语文、外语、音乐教师岗位为二甲)及以上等级证书;
2、具备省级以上教育部门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两个模块的合格证。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打印报名表、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试教(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