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市财政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三、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市财政局审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录取人员名单在长沙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并到市人社局进行合同鉴证。
十四、其他
1、考务、政策咨询电话
长沙市财政局人事教育处:0731-88665743(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0731-82253513
3、监督电话
长沙市财政局监察室:0731-8866630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4907996 84907997
长沙市财政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