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和《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对长沙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需增补的30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面向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选调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办法
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2012年11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不得参加报名。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