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体检
1、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以上人员中,按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为准;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为准。
2、体检由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
3、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体检合格者弃权,在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以上人员中,按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为准(递补不超过两次)。
4、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5、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九、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者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在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为准(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录取与聘用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查,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并对拟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录用手续。
十一、其他
1、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2、整个招聘工作将在长沙人才网上公布有关情况。
联系电话:
1、长沙市房屋产权监理处:0731-84662691
2、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0731-84662696
3、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局:0731-82241232
4、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0731-84662185
5、长沙市房产信息中心:0731-84662661
6、长沙市白蚁防治站:0731-84811995
7、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0731-84694022
8、长沙市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0731-8477511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0731-82253513
监督电话: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人事处:0731-88665919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4907996、0731-84907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