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

3773考试网公务员考试湖南正文

湖南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考20名人员公告

来源:衡阳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2-12-6 12:17:48

 

  2、面试

  ①按照招考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前,招考办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②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③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

  3、考试综合成绩

  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50%]×60%+面试成绩×40%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排名。

  (五)体检

  按招考计划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六)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并在相关网站上公示。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招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该岗位缺额可按程序依次递补一次。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34-8867087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录用和待遇

  录用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新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参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三、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本次招考工作公平、公正,维护招考工作的严肃性,局纪检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次招考政策及专业要求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衡阳市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上一页  [1] [2]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