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或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5篇以上,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3、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在报名时审查有关资料;通过网络报名的,在笔试前一天对有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开考比例要求达到1:5以上,如未达到比例则取消选调计划。
(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文字综合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时间为2012年12月23日上午8:30-11:0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综合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采取适当方式对入围考核人选进行综合考核(如综合考核时,没有符合本岗位需求的人选,则不予选调)。
(四)体检:根据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则从考察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讨论决定、公示: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经石峰区人事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试用人选,并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六)试用和调入:拟调入人员试用合格后办理调入手续。
未尽事宜,由石峰区政府办、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