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笔试、面试、考核
1、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由市疾控中心组织专家全封闭命题,市纪委、市编委、市人社局全程监督指导。采取闭卷考试,以预防医学、卫生检验基础知识为主。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由市疾控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成员:市纪委1人、市编委1人、市人社局2人、市疾控中心3人。
3、总分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体检。对招聘人员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5、考核:综合政审考核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新进人员的待遇
在编内招聘的新进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执行。
七、工作纪律及监督措施
1、整个招聘工作接受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领导,接受市纪委、市编办、市人社局的指导,接受群众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聘用。
3、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程序,坚持实事求是,集体决策。注重廉洁自律,实行回避制度,严禁接受礼金及宴请等。
4、严禁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对于违纪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报告上级有关部门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