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能作为拟聘用人选。
2、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综合成绩从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视情况实行递补,也可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五)公示和聘用
1、根据职位要求和拟聘用人员笔试、面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检验检疫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网上公示无异议的,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被聘用者已与其他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必须出具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未出具证明者,且隐瞒已签署劳动合同事实的,报考者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请在报名表上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与地址,期间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2、有关招聘的其他要求将随时公布,请注意及时浏览湖南检验检疫局网站http://www.hnciq.gov.cn或与湖南检验检疫局人事处联系。
联系电话:0731-85627527、85627529
联系人:钟 昊、刘耀天
附 件:
1.湖南检验检疫系统2013年合同聘用制人员招聘计划表.xls
2.湖南检验检疫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制人员报名表 3.同意报考证明
湖南出入境检验检验局
201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