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定素质得分(占20%)
根据素质评分细则对面试对象进行素质评分。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评定素质成绩占20%合成,按综合成绩得分1:1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60分以下的人员不能进入体检。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x12333.gov.cn)、宁乡人才网(http://www.nxxhr.com)或宁乡经开网(http://www.nxdz.gov.cn)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另定。
六、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与拟调(聘)职位的要求,采用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具体要求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2号)和相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及确定正式人选
对拟调(聘)对象在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x12333.gov.cn)、宁乡人才网(http://www.nxxhr.com)或宁乡经开网(http://www.nxdz.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后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本次选调(招聘),如有考生弃权,资格审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但递补对象达不到用人单位要求的,可以空缺。
八、调动(聘用)办法
1、拟调(聘)对象实行试用期,有工作经验者试用期三个月,无工作经验者试用期六个月,试用合格后,办理正式调动(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管委会签订聘用合同,首聘三年。
2、选调对象是县内行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的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办理调动手续;聘用人员是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县内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不办理调动手续,其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聘用期间档案工资晋级、职务晋升等由原单位负责,人事管理、年度考核和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由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聘用人员为非在编人员或无法办理调动手续的按管委会自聘雇员对待,其档案、人事关系委托宁乡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乡经开区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宁乡经开区选调(招聘)报名表.doc 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宁乡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