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方式主要是到其原聘用单位进行实地调查或函调,核实学历,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报省人社厅审核,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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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省社科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