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绩合成
1、笔试(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公共知识、专业知识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名。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总成绩。
3、考试综合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公共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其中职位57、58以《申论》成绩替代《专业知识》成绩;职位65、66以现场表演的成绩替代《专业知识》成绩。
四、体检和考核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实行等额体检。体检不合格所空出的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不超过二次。
2、考核: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内容为报考资格复查和德才表现。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核不合格者,即使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合格,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如有自愿放弃及考核不合格者,导致计划招聘名额有空缺的,可以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1、考试、体检、考核等各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监督,对举报者保密,对未留真实姓名和详细地址的举报不予受理。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合格后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人事部门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