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公示。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证核实为不符合招聘条件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公示。
7、聘用。公示结束后,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正式聘用通知书,被聘到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实行聘用管理,工资福利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为一年。聘用人员在宜都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对不服从统一分配和应届毕业生到今年7月底止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
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试、考核等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相关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宜都市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依据《2013年度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公共科目考试参照此大纲(《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和《基本素质测试》均指A类),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信息发布官方网站:宜都市政府门户网站(www.yidu.gov.cn)、湖北宜都网(www.hbyidu.com)、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yidu.gov.cn)。
咨询电话: 0717-4822010。
监督电话:0717-4821866,0717-4843770。
附件:1、宜都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职位表2、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二○一三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