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主)。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用人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联系电话:0731—84749315(徐老师)
报名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新桥古汉城住宅开发区
湖南省残联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