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三、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
十四、其他
1、各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二《2013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表》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0731-84413618
3、考务咨询电话:0731-84437936
4、监督电话
(1)各单位主管部门监督电话:见附件二《2013年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表》
(2)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490799684907997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长沙市畜牧兽医水产局
长沙市水务局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共长沙市委党校
长沙市农业局
长沙市环境保护局
长沙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长沙市科技局
长沙市民政局
长沙市统计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