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纪律要求及有关事项
选调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开选调的有关规定和本公告开展工作。
(一)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选调工作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确保选调工作有序进行。
(三)选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选调对象如不服从工作安排,选调资格自行取消。
(四)凡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选调的工作人员,其住房和配偶工作调动以及小孩就学等事项均自行解决。
未尽事宜,请致电查询。联系电话:0731—82206469。
附:2013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