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理委员会面向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委会决定面向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原则及方法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纳人才,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综合文字类工作人员3名。
三、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
2.资格条件。科级(含科级)以下职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身份,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从事文字工作3年以上(有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办公室综调、政研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3.学历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条件。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