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放弃体检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以相关政策为准,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有关具体考务问题请咨询各招聘单位(见附件2)。
咨询电话:0731-88188185(局人事劳动处)
附件: 1、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
201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