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组织对拟聘人选进行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公示和聘用。
所有岗位不论是否符合调入条件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和聘用制。正科职位试用期为一年;其他岗位有工作经验者试用期三个月,无工作经验者试用期六个月。试用合格后与管委会签订正式聘用合同,首聘三年。人事关系可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管。
八、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宁乡经开区纪工委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依法依纪查处。
九、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宁乡经开区网站(http://www.nxdz.gov.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
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局责解释。
中共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局
201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