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0-03-03 00:00 扬州网讯 记者昨天获悉,2010年度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将于今天发布公告、招考简章,根据报考指南,报考公务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为1974年3月10日至1992年3月16日期间出生。
年龄不能超过35周岁
根据相关规定,年龄以报名日期计算,考生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为1974年3月10日至1992年3月16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
有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31日。如:职位要求“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即指截至前述日期满2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应届生没取得文凭,能不能报考?据悉,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方可报名。
201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允许在职中小学教师报考
据悉,本省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可以报考,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需学校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方可报考。在职中小学教师允许报考,但必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关于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报考问题具体规定如下:服务期满且考核合
格的,报考面向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招考的职位。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大学生“村官”报考可加分
据悉,2007年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聘期考核合格的,可以报考定向招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受到省级组织人事部门表彰的,笔试总成绩加12分;受到省辖市党委、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表彰的,加8分;聘期考核优秀的,加5分。各类加分不累计,以最高分为准。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据悉,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不得举办也不得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2008、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开考比例原则上为3∶1,部分职位可为2∶1,具体详见招考简章。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职位。
报名笔试费用98元/人
报名笔试费用98元/人,面试费用100元/人。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行网上支付;笔试后,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笔试所在地人事考试部门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