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报考条件 |
语文教师 |
4(其中在职3人) |
一、大学毕业生应具备的条件:
近三年(含2010年)本专业省属重点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二、在职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备评聘中级以上职称资格条件。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应是本地区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4、对研究生学历或省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采取以考核为主的办法公开招聘。
5、对特级教师、国家级优秀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但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其它方面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根据需要和近期在岗期间表现等情况可直接聘用。
6、在职教师若没获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
数学教师 |
8(其中在职4人) | |
英语教师 |
7(其中在职3人) | |
思想品德教师 |
1 | |
生物教师 |
2(其中在职1人) | |
地理教师 |
2(其中在职1人) | |
物理教师 |
2(其中在职1人) | |
历史教师 |
2(其中在职1人) | |
体育教师 |
1 | |
计算机教师 |
1 | |
合计 |
30(其中毕业生16人,在职14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