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jlsafety.gov.cn)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5096361,850963310(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报名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
0431—88690916(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